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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下课期间被一擦黑板的同学伸出后退绊倒,把一颗门牙摔掉,请问擦黑板的同学和学校有责任吗?

 12-26 10:27  悬赏 0  发布者:三元图片社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6)
我儿子十岁,我下课期间去丢垃圾,被一个擦黑板的同学把腿向后伸一了一下而绊倒,摔掉了一颗门牙,医生说先再植,成功的话以后也不能用这颗牙齿咬面包蛋糕,如果不成功就再等到18岁一后植假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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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6日 10时30分
你好,就人身损害赔偿的内容而言,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等。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如果要求赔赏的话,可以要求双方赔多少呢

回答:

都有责任的,主要责任在致人伤害的孩子监护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36
要求学校和对方家长赔偿。
追问:

学校说只负责协调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37
学校后对方学生家长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39
有适当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40
由孩子父母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6 10:43
你好,建议要求对方父母赔偿,校方未尽义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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