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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

河北 12-31 13:06  悬赏 25  发布者:微笑的天空c……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是水库淹没区,移民村,人均土地。不足二分五,没年产的粮食不够吃,在2003年六月村依据县人民政府平政办,34号文件精神,将五十多户的口粮地出卖给棉制厂,至今仍荒废着,村里给这五十多户没年安双八百斤产量陪付,跟这50多户签订的协议,在第二轮承包期内村里必须扣除这50多户的土地亩数,村委在2013年12月不顾这50多户的强烈反对将村所有土地卖给开发商做商品房开发,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回我们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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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31 13:14
这是可以要回来的
回复时间: 2013-12-31 13:12
拆迁占地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如果是临街房有营业执照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来补偿,包含装修费用、营业损失、拆迁过度费、搬迁费等。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详谈。
回复时间: 2013-12-31 13:25
村委会是农村村民自治性组织,其不是一级行政机关。如果做出拆迁决定的政府行政机关授权村委会,代表政府实施征收,那么此时村委会是代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此时村委会有权决定与征收有关的事项。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则有授权给村委会的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看村委会这么做是否有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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