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您好,向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01-02 21:36  悬赏 5  发布者:海燕1984……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杨浦区 回答:(1)
您好,我去年入职一间位于杨浦区的网络公司,入职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从事网站平面设计工作。并且于2013年12月31日从该公司离职。当时入职时和该公司人事专员谈好,试用期工资为税后5000元每月。可是,我离职后,2014年1月2日,该公司人事给我打电话,突然说要扣除我20%的工资,理由是我的工作达不到客户要求,被客户投诉了!但是我认为:当初人事和我谈的是固定工资,是做一天算一天的,并不是根据业绩考核和工作量来计算的,因此,我对公司这项决定不服。可是公司坚持要扣除我这20%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另外,在入职前,该公司人事曾经和我承诺,入职第一天就签合同,可是,我入职这一个月以来,根本没有签订合同,在职期间,我曾经多次向公司总经理提出要签订合同,可他说人事专员在休病假,再等几天,结果到我离职时,已经做了一个多月了,也没签订合同!而且这个公司上下班不打卡,入职时也没填写任何登记表格!这是否会造成投诉时取证困难?
问题补充:
补充一下:虽然没有合同和考勤记录及入职登记表,但是我平时和经理及主管沟通工作事情,都是发邮件的,目前这些工作往来邮件都妥善保存,还有每周的工作周报表,请问:这些工作往来的邮件能否做为在职的证明?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3日 10时38分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thank you very much!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山东聊城
山东淄博
安徽合肥
安徽合肥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61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05
湖南 长沙
人气:546872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03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930
山东 聊城
人气:200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