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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不愿意和男方生活在一起

安徽-六安 01-03 16:14  悬赏 0  发布者:以和为贵50…… 给我留言  回答:(3)
因工作原因恋爱期间分隔两地,于三月中旬结婚登记并摆喜宴。结婚前双方商量好女方前往男方工作地生活,结婚后一周后女方不愿意和男方生活在一起,双方起了争执,男方因婚假到期必须回去工作,回去两天后就买礼物给女方缓和关系,经多次电话沟通女方同意何谈,男方五一放假去女方家和谈,最终未能谈妥,男方被女方父母赶出家门,此后女方将男方通讯方式设为黑名单以此断绝联系,此后10月份男方父亲手术住院女方连一个问候电话都没有。如果离婚男方是否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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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03 17:11
如果女方不同意和男方共同生活,这就无法实现婚姻的目的。但也要看为什么不愿与男方共同生活,是否有正当理由。如果女方的工作或其他正当原因致不能随男方居住,那也不导致必须离婚。其实男方随女方也是应该的。
如果真的要离婚,因为婚龄短,实际共同生活也没几天,彩礼是可以酌情要回一些的。
回复时间: 2014-01-03 17:17
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1-05 09:40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以要求女方适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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