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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工资怎样兑现

河北-廊坊 01-04 14:05  悬赏 5  发布者:yf081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专业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取得资格时间为2004年6月,聘任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一级,现已近10年还没被聘任为高级教师,因为我县04年月以后的高级教师,就没兑现工资,原因是县里在04年针对高级工程师教师太多的理由,制定了一个县级政策,说上只评,不聘,请问县政府能以县里的文件,就不兑现高级教师的工资吗?此期间我们全县400多名这样的高级教师多次去县里上勾通请求,县教育局,和县政府也曾经说参照国家文件给以发放,可是每次都是不了了之,为此教师没有工作热情,更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请求法律咨询,应该怎么办.....期盼短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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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4 16:00
我国从1986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事业单位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规定还指出:“实行聘任制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他们,并区别情况,妥善安排。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他们专长的单位去工作。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由此可见,具有资格后是否被聘任取决于用人单位。只有用人单位根据设置的岗位数对具有资格的人员聘用了,才能享受聘用后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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