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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问题

湖南-邵阳 01-06 12:16  悬赏 0  发布者:08250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前夫离婚了,女儿判给了我,可是我前夫不让我带女儿来我的身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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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6 12:16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追问:

我们有两个孩子,我是问我女儿判给了我,但是我前夫不让我把我女儿带在我身边,我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4-01-06 12:20
起诉法院要求对方按照判决履行
追问:

问题是本来沟通好了,说是看我女儿自己的意愿,我女儿本来答应我和我过的,可是我前夫耍手段,利用孩子听老师的话,让她的班主任劝说,现在我女儿听她老师的话说不要和我生活,我真的头疼死了

回复时间: 2014-01-06 16:14
可以起诉要求执行判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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