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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认定书合理合法么?

 01-06 23:53  悬赏 0  发布者:cctvv2……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保定 回答:(4)
2013年12月5日的交通事故,今天2014年1月6日终于出了认定书,认定书的过错及责任认定为我违反“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机动车驶入、驶出道路时,对在道路上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应该让行;驶入、驶出设有主路、辅路的道路时,驶入主路的机动车对在主路正常行驶和驶出主路的车辆应当让行”的规定。认定对方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临时上道路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规定。
最终判定我们两人同责。
既然认定了对方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又超速行驶,为什么还定同责,他上路就是违法,责任应该由他全付。
我并没有违反第三十一条,我驶入道路时速度非常慢,并认真观察路况,看到有摩托车过来就停在那让他先过,没想到他摔倒了滑地过来撞到我的车底。
这样的情况认定同责是不是太过分了?
请专家门评评看法,帮助我怎样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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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07日 07时32分
你好 认定不合理 对方至少是主要责任 建议申请复核
追问:

申请复核有标准的格式要求么?

回答:

你好 没有的 把你的理由说清楚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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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77457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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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06 23:55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1-07 10:17
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1-07 11:13
可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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