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王远洋  龙宇涛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长治黎城,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彩礼的法律方面的知识。

山西-长治 01-09 01:47  悬赏 30  发布者:微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长治黎城,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彩礼的法律方面的知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9 10:08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彩礼钱可以不返还。陪嫁品,生活必需品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9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09 11:22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需要退彩礼。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4-01-13 17:15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东城区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0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2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8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39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289
辽宁 锦州
人气:4411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