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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

天津-南开区 01-09 11:53  悬赏 0  发布者:希望能赢得官…… 给我留言  回答:(3)
腾房案一审判决对方败诉提出上诉,二审我提出有新的证据想证明我对此房不仅拥有居住权,而且拥有所有权,即对方应该过户给我。但二审法庭没有审理新的证据,因此我想提出再审。可我在此咨询后,发现大部分都是误导,比如有人说我可以直接写信给中院院长并且给邮寄过去,但事实不然,实际上所谓再审就是在中院递交再审诉讼状,在中院立案,然后等待高院开庭通知。此处的律师太不可信,充斥着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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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9 12:01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1-09 12:02
如有新的证据或者发现程序方面的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回复时间: 2014-01-09 14:38
您给中院院长写信反映情况,是您在行使公民监督的权利。
申请再审,是您在走法律的程序,两个并不矛盾!可以两者都进行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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