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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夜里独行被撞骨折,医药费对方是否应该全额预支?

江苏-苏州 01-09 13:34  悬赏 20  发布者:connie……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3年12月27日晚18:35左右,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此刻在常熟王市一座桥边,我家正在缓慢行走的老人被身后的一辆小汽车撞翻在地,而小汽车内驾驶员见撞人后慌神,又撞向桥栏杆,将桥护栏撞入河中。后,老人的邻居发现老人被撞,连忙拦住肇事小车并报警。事后,警方联系了肇事车车主,是外地的,在这边有爿厂。被撞后到老人动完手术一共拿了4.5万元,目前医院又发欠费通知书,警方却说对方要等认定最终结果出来以后再算,要我们先帮老人垫付医药费。而当时桥边并无探头等设施记录下事情的经过,那么,我想问问,像这种情况,警方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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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09 13:3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1-09 14:11
如果对方坚决不付,则可能需要自己先行垫付,不过收好发票,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一并向对方主张这些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1-09 14:34
可以自己先垫付,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再进行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1-09 14:58
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确认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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