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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纠纷咨询

广东-深圳 01-10 16:55  悬赏 10  发布者:hanshe…… 给我留言  回答:(5)
甲方(转让方)跟房东租了间110平米的店铺,房东同意其以分租形式将其中40平米分租给我做餐饮。我店铺装修途中,管理处和街道办不许该铺面经营餐饮行业。 我合同上没有说明转让店铺的用途是餐饮,是甲方口头承诺(我保留了谈话录音)。涉及款项为转让金,押金,房租,我装修店面费用。请问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谢谢!

我与甲方(转让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不在场。房东有口头答应过甲方可以分租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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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0 17:06
合同有效,如果你能拿到政府部门的,不准应经餐饮的书面的东西,对你打这个官司才有利。
我的补充: 2014-01-10 17:07
不准经营餐饮的书面的东西
回复时间: 2014-01-10 17:20
有没有不能经营的餐饮的依据!如有对你不利。至于赔偿问题需深入研究。
回复时间: 2014-01-10 18:21
看有没有不能经营的餐饮的依据确定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0 19:05
合同有效的,但是你需要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1-10 20:42
你可以要求甲方及房东返还转让金、押金及装修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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