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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以职之便办理低保合法吗?

 01-10 17:13  悬赏 0  发布者:qq4659……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4)
我们是重组家庭,我与我的孩子都是城市户口,并有一套福利房在我名下。女方是外来户口,在灞桥区席王街道办工作,属公务员职位。在2010年时以职务之便,在我与孩子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低保。低保账户一直在她那里。直到2013年我的朋友去领取低保的时候发现还有我的户名。
后经查实确实有我和我孩子的低保。之后我还去过我们区上的民政局,却被人栏了出来,并叫我不要生事!我想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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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0日 17时34分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不合法。。
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那像这样的事情找谁说理?
其它答案
  • [陕西-西安]
  • 党鹏律师 VIP
  • 电话:18629082664
  • 1050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10 17:22
至少是违规的
回复时间: 2014-01-10 17:33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4-01-10 17:49
违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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