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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咋划分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01-11 11:46  悬赏 5  发布者:mry505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公司一位同事在参加公司组织的聚餐后,因醉酒和另外一个同事打架,将眼睛打出血了,然后去治疗,打架后的第三天了,该同事请假去医院治病,自行坐出租车到医院,在去医院的途中出车祸,送到医院时死亡,这个属于工伤范畴吗?公司有赔偿义务没有?和他打架的同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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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11 12:15
这不属于工伤的。
回复时间: 2014-01-11 11:51
不属于工伤,交通事故,肇事者承担责任,与其他人无关。
回复时间: 2014-01-11 12:15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01-16 17:54
不属于工伤,由肇事罪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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