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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

天津-南开区 01-12 11:10  悬赏 0  发布者:希望能赢得官……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的家庭伦理及相关的房产之争,仅依靠诉讼很难解决。我们双方都起诉过,但在法庭上很难讲出什么道理来,就是房屋诉讼,我们阐述得也很不细致、全面,很难反映出真实意思和实情。只有综合判断,才能得出一个正确结论。所以,我还是很想在法庭之外寻求一个诉求之路,有民政部门参与,还有专家、教授、学者,当然也离不开相关律师及法院人员,共同会诊,方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全面的、令人信服的、永远的解决。可怎样才能实现这一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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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2 11:31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追问:

你怎么模仿上面那位!我在天津,你在辽宁,你怎么帮助我?能解释吗?如果你是一个严谨的人,就应该负责地作出解释!

回复时间: 2014-01-12 11:16
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1-12 12:05
首先法院诉讼主要看证据而不是听双方的阐述。另外虽然很理解你这个案子对你个人可能很重要,但放在整个社会上是无数案件中的一个,想找什么专家会诊不现实
追问:

而这个案件很重要,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存亡、生活、权利、尊严等,一个案子就是一个案子,每个案子都应该认真对待处理,我非常羡慕报纸上和网络上常有某人的事情被揭露从而得到公正的解决。我觉得我的案子已经够在媒体上出现了,让公众的舆论来评判。

回答:

希望媒体介入去联系相关媒体

追问:

其实,都给弄混了,就是在法庭上也应该保障当事人的法庭充分陈述权,这是基础,你说法庭看证据,但是,如果让我们在法庭上充分陈述和辩论,对方就有可能承认某些事实。对方承认了,还有什么好说的!法庭把我们的话语陈述压缩得极少,把这种证明的机会给消灭了。就我本人来说,希望自己的陈述能让对方承认某些事实,但遗憾的是,就在对方犹豫想说还未说的时候,法官却突然开口说要有证据,这么做使得对方顺着法官的话说,这其实起到了诱导的作用,应该是违法的。法官应该等对方说话,看对方是否承认。

回答:

法庭上禁止双方当事人互相提问,双方都是按法庭程序向法官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提交相关证据

追问:

完全可以询问对方,当事人有这个权利,提问就是质证,也是辩论权的体现。难道双方没有辩论权吗?

回答:

法院审理有辩论阶段,该阶段双方有辩论权。但双方辩论都是向法院陈述辩论意见,并且一方辩论时对方不许插话。辩论阶段也不能向对方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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