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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市工作早年在农村老家分家所得老宅被无故拆除的问题

河南-洛阳 01-14 11:04  悬赏 0  发布者:乐笑天53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在城市区工作并买房,原农村老家有一所老宅子,早年父母去世后将部分宅子分给我(有相关分家证明材料),两年前在未通知本人和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村里拆除种地。本人索要说法,村干部说土地法有规定,凡在城市买房的人农村老宅基都要推平归公。本人对这一作法表示强烈不满和异议。请问我能就该房产进行索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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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4 12:00
你好
当然可以索赔
房子是你合法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4-01-14 11:13
拆迁占地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如果是临街房有营业执照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来补偿,包含装修费用、营业损失、拆迁过度费、搬迁费等。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详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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