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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1年,女方怀孕4个月主动提出离婚,并要求打掉孩子,男

甘肃-定西 01-16 08:32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1)
结婚不到1年,女方怀孕4个月主动提出离婚,并要求打掉孩子,男方需要承担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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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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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16 09:53
男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回复时间: 2014-01-16 08:34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只有法定过错情节,才可以要求赔偿
男方可以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08:53
你好,没有过错则无需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09:00
你好,男方需具备法定过错情节才有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1-16 09:29
你好:只要你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0:36
如果你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1:19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没有上述情节,无过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1-16 11:55
你好,无过错不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2:14
不需要承担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2:49
你好,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4-01-17 22:07
看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要求赔偿是实施家庭暴力和有第三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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