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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乙方下班后电话解聘乙方,乙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广东-中山 01-16 13:50  悬赏 2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7)
乙方2013/11/1开始上班,乙方在2014/1/15下班后10点左右甲方以电话形式解聘乙方。中间没有签订合同。乙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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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6 14:04
有权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4:18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1-16 14: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00
有权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4-01-16 15:55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1-16 16:42
可以要求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双倍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1-16 17:10
1\可以的,乙方应当证明和公司具备劳动关系;
2、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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