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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6 23:03  悬赏 30  发布者:陈公新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涪陵 回答:(4)
跟一个女人2次离婚,2006年第1次离婚财产分割时我要了房子在公正处做了公正.并给她了一部分房款.还没给完还.也没做过户.但在2009年我和她复婚,再2013和她又离了.这次房子还要拿出来分割吗? 是婚前财产吗?我是离婚时协议的..今天在法庭对方律师说不是婚前财产.因没过户。急。。。。。。。。。。。
问题补充:
我以离婚6个月,要求财产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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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6日 23时50分
这个属于婚前财产。已经约定了。
追问:

但法庭对方律师说不是婚前财产.因没过户说是安物权法说公正处做了公正无效?

回答:

对方当然会这样说了。

追问:

但法庭就采用对方律师说法,该用什么法律条款来驳对方

回答:

这是不对的,已经对之前的财产做出处理了。如果做出对你不利的判决了你可以提前上诉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6 23:10
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协议中进行了约定
回复时间: 2014-01-17 08:59
你好,属于婚前财产不需要再分割,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74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17 10:06
不用再拿出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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