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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归还彩礼的问题

山西-大同 01-17 17:20  悬赏 0  发布者:丫丫_39 给我留言  回答:(4)
结婚一年了,男方借故户口在青岛为由,迟迟不肯往回迁,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前我要了六万彩礼钱(家电,首饰,我父母),他挣的工资比较少,装修家也是借的钱,现在一年了,每个月挣的工资都还钱了,没有给过我,我的经济生活来源都是花的那六万,家里的东西都我买得,现在花得都没有了,请问离婚的话要不要归还彩礼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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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7 17:31
可以要求扣除必要开支
回复时间: 2014-01-17 17:32
没有登记,彩礼应该退回。
回复时间: 2014-01-17 18:55
你没结婚,也不用离。因为不登记就不是婚姻关系。关于彩礼钱,确实应该返还。已经购买实物可以还给他家。剩余款项,如果他要的话,你也应该还。因为你们不是夫妻关系,他没有义务负责你的日常生活。你的生活费应该由你自己解决。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你们没结婚,目的没实现,是应该退还的。
回复时间: 2014-01-18 09:40
你好:
    彩礼钱应当返还,但如有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共同消费了的除外。建议和律师详细面谈为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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