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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山东-济宁 01-17 21:33  悬赏 0  发布者:www147…… 给我留言  回答:(5)
一个朋友三年前借了我5万元钱,当时签的是欠条,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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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38
那就起诉要回来的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35
诉讼时效已过,如果对方同意履行,即同意返还该款,则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42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14-01-18 11:35
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4-01-19 14:20
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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