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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山西-阳泉 01-19 23:44  悬赏 0  发布者:yq3333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年 郭某通过上层领导关系,承揽到某地一座办公楼,他是先找到一家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活动让其中标。但中标单位不干,只收取8%的管理费和3.41的税金。然后,郭某和我签订了个工程合作协议,此项工程由我来干,并预先收取我%7的公关费和好处费,共计130万元。用我的施工资质和队伍来干这项工程。他要求我公司向他出具了该工程的委托代表书。他用我公司的资质和委托代表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但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工程进度款严重滞后,给我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协商,我方同意郭某将原合同范围内的给排水、暖气、消防、外墙保温,等工程项目变更施工合同。我方完成工程早简约1250万圆,大写壹仟贰佰伍拾万圆。但在工程款拨款时郭某不经过我同意,随意将工程款拨付给变更后的施工企业,双方发生争执。到2013年底工程结算时,郭某不让我对总承包单位结算,而是和他对账,而他既不懂工程又不懂结算,不按国家规定和定额执行,蛮横不讲理,自己说了算,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按我们2013年完成的工程量1000万圆计算(250余万元未办理完工程结算)郭某应退还我们60万元,但,他又拒不退还。问,我们怎样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郭某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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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0 09:21
你好,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可以起诉主张赔偿损失,具体维权方案待与律师面议后具体确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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