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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出资购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该怎么处理

北京-朝阳区 01-21 19:26  悬赏 0  发布者:204272…… 给我留言  回答:(5)
婚前我出资首付款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因为我办理不了贷款所以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贷款人是男方,但他没有出一分钱。房产证下来一个月后我们登记结婚。现在因他婚外情,我起诉离婚。我能调出当时买房时的刷卡记录,证明买房款是由我的帐户里打给房产公司的。他在法庭上也没有否认我出资,但他辩称那是赠予。而且他不同意离婚,法院当时也没有判离。我们现在分居已经满两年了,我想再次起诉,请问房子能否判给我?如果不判给我会有其它什么样的判决。有人出主意说我再起诉的时候主张按份共有,这样做对吗?有能帮我的律师加我QQ:2042723383,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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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21 21:55
您好!
(一)可以主张归你;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和房产,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1-21 23:52
可以主张按份共有
回复时间: 2014-01-22 09:03
你好,回复过了,如果你能证明你的出资事实,且是你婚前个人所得,那可认定为你个人单独所有的。
回复时间: 2014-01-22 10:35
您好,分居一般都是不在一起生活,分别居住在两个地点,有性生活不代表不分居。
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回复时间: 2014-01-22 11:04
你好,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的首付款,其余款项在银行贷款,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离婚时房屋的归属,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当判决归房屋登记方所有。因此,你主张房屋归你所有的诉求很困难。
你可以主张对方偿还房款,就婚后共同还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共有权,可以主张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权属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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