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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丢失的物品是否按公共财产论

黑龙江-哈尔滨 01-22 08:41  悬赏 0  发布者:252355…… 给我留言  回答:(2)
刑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那么我本人所属的笔记本电脑(价值9000余元)放在单位,有时同事借着办公用,后来在单位丢失。是否按公共财产论,我该如何追偿?另外运输中的私人物品,怎么定义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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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2 09:18
你自己负担,
回复时间: 2014-01-22 10:48
不属于公共财产,可以报警追回,运输中的私人物品就是在国家管理过程中的物品。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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