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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

安徽-安庆 02-18 09:30  悬赏 10  发布者:蜡烛包 给我留言  回答:(3)
夫妻俩因家庭琐事争吵,妻子一怒之下,将正在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朝睡在床上毫无防备的丈夫的头上砸去,当场致丈夫左眼球破裂,后经缝合治疗后左眼失明,已构成刑法上的重伤.请问妻子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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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8 09:56
故意伤害罪。
回复时间: 2009-02-18 10:03
属于故意伤害
回复时间: 2009-02-18 10:06

  妻子并没有伤害丈夫的故意,但对于手机可能会造成丈夫受伤的结果过于自信能够避免,造成了丈夫的伤害,应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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