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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产假结束后还能不能请病假?

上海 01-23 21:47  悬赏 0  发布者:rainbo……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2013年9月分娩,合同在13年8月到期,现在我还在产假中,14年1月6日被公司告知终止劳动合同,且13年12月工资没发放,4金也没缴纳…申请仲裁的话能得到什么补偿?合同到期后,产假结束后还能不能请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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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3 21:56
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1-23 22:07
符合病假条件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1-24 09:25
符合病假条件的,可以
回复时间: 2014-01-24 09:44
你好,我仔细审阅了你的问题,应该是这样的:
1、仲裁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2、有请病假的事由可以请假
建议你来电咨询,讲的更加详细。
回复时间: 2014-01-24 10:31
1、如果公司还未给予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建议你书面回复公司,告知现自己仍休产假,不同意解除,要求将劳动合同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2、如果公司已提出书面解除(或者你有其它证据比如录音证明公司已作出解除的),那么你应当马上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你赔偿金。
3、只要劳动关系未正式结束,你确实患病无法正常上班,医生出具休息建议的,都可以休病假。
回复时间: 2014-01-24 10:33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回复时间: 2014-01-24 14:11
你好:
    如果产假结束,没有上班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者没有病假证明的,单位可以认定为旷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否则的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1年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解除的话,涉嫌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根据工作年限按一年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或者选择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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