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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二胎

浙江-宁波 01-23 22:05  悬赏 0  发布者:老有所依32……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请问我们在2005与2006年各生一女一男,(当时是未婚)生女儿时女方超过29岁,男方28岁,07年已上了户口,2010年还缴了社会抚养费7000元,在2012年领了结婚证,现在还要补交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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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4 03:14
应该交社会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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