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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确定我们工作年限为五年,合法吗?但是为了生存我还是得签

四川 02-18 11:54  悬赏 0  发布者:宗林 给我留言  回答:(2)
去年我在公司签订了合同,期限是从2008年1月25日至2009年1月30日,现合同已到期需要再次签合同。但是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本没和我们这些员工商量,就把我们现在需要签的合同期限定为2009年2月1日到2014年1月31日,我觉得时间太长了不想签,但是我们和公司总部较远,而且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又必须签,但是以后如果我不想干了就会赔很多违约金,现在急切想请较大家,公司这样做合法吗,以后如果我要付违约金要付多少?不胜感激大家指导!
补充:如果合同没到期(因为现在是公司单方面的要求我们签五年合同),比如我只工作了一年,我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了书面辞职报告就可以了吗?他们就没有权利要我赔违约金吗?公司今天才发给我们合同,就要我们今天下午签了邮快递回去,我没时间考虑了,请大家帮帮忙!我签这份“不平等条约”没什么事吧?感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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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8 15:21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合同到期后可以解除并离职。
回复时间: 2009-02-19 15:40
员工有权提前通知公司辞职,一般情况下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竞业禁止和培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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