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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

 01-25 17:14  悬赏 0  发布者:veta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4)
你好,律师。我老公要和我离婚。我们有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2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因为当初钱基本是我家出的,比较亏。其中首付的三分之二,40万。是我们领结婚证前一天我父母取钱给我,让我汇到开发商的账户上。我想问一下,领结婚证前一天汇的40万能视为我个人婚前财产吗?这四十万的房子的增值部分,能归我一人所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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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25日 22时52分
领结婚证前一天汇的40万能视为你的个人婚前财产
追问:

那么请教律师,房产证上写2个人名字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四十万和四十万在房子中的增值部分,能归我一人所有吗?扣除这部分钱后两人再平分吗?

回答:

还贷的部分是共同财产,最好直接联系律师帮助吧。

追问:

我最想咨询一下,那个我结婚领证前一天,我父母给我的四十万汇到买房开发商账户上的钱。在离婚时这部分钱及这部分房款的增值部分,能否归我一个人所有

回答:

基本上是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5 17:20
这是可以视为是你的个人 财产的
追问:

那个四十万的房子增值部分,也归我一人所有吗

回复时间: 2014-01-25 17:37
你好”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1-25 21:25
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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