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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再借钱不还

北京 01-26 12:16  悬赏 25  发布者:yaya11…… 给我留言  回答:(7)
经朋友介绍认识的,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着,后说想做什么事没有资金周转向女方借了十五万,后女方越来越越觉得这男的太不靠谱了,要求分手并还钱。男的同意分手,可说没钱还只分期还了一万。还有借条。女方怎么才能拿回钱呢?平时对女方也很少有恋爱的样子,没什么感情,只顾自己挥霍。是否可以以欺骗感情和钱财来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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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1-26 13:29
您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1-26 14:16
搜集对方借款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还款。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回复时间: 2014-01-26 14:31
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1-26 14:34
以结婚为前提 所欠款  借款 如果不结婚 就要退回
回复时间: 2014-01-26 14:47
你好,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回复时间: 2014-01-26 20:14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1-26 22:42
一般是不可以的。对方给写了欠条,并不是非法占有财产。一般会按民间借贷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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