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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责任

黑龙江-齐齐哈尔 02-01 17:29  悬赏 15  发布者:junhen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车辆在主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在一个交叉路口,左侧路口有车辆直行穿越路口,我的车撞到了那辆车的右侧方,请问交警部门以违反14年《道路安全法》第三十八条,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划分我为次要责任,是否合理。我应该承担几分责任?还有在责任书上并未将条例写全,后面一段话被省略,此责任书是否规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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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01 17:39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2-01 17:53
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02-01 20:45
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负责,不服认定的,可申请复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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