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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后的流程

辽宁-沈阳 02-01 21:37  悬赏 0  发布者:zy8108……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网店卖化妆品。因有客户要求帮忙代购日本的儿童感冒药水。一共代购了5瓶。其中卖了3盒。0利润。其余两盒留着自用。
结果被分局的警察上门搜查。把自用的两盒没收。在电脑的主机里查到有3盒的买卖记录。金额一共285元、经过警方调查认为0利润。然后以生产销售假药的罪名被送到看守所。年前办理取保。押金1万。
请问。这种情况,年后我该做什么。如果要判。会很严重吗。可以有缓刑或者罚金的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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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2 09:20
可以适用缓刑的
追问:

请问。缓刑的几率大吗。大概的判决是什么呢。比如判多久。缓多久
还有就是。缓刑是不是以后还需要去坐牢

回复时间: 2014-02-13 12:30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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