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王远洋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大学生兼职问题

天津 02-02 20:08  悬赏 5  发布者:Yoyo丶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天津的在校大学生
我和同学在寒假的时候找了一份兼职现在已经做了10多天了。我们现在觉得干的不顺心,也没有休息的日子所以不想做了,我们找经理表示要辞职,但是经理跟我们说必须要等到他们找到人我们才可以不做。
现在我们不知道我们的权益是否收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我们现在不做了经理不发给我们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我们是不是符合最低工资的法律保护。就是每小时15块的那个法律。
还有就是我们周末没有休息日,也没有安排补休,
是否应该给我们双薪。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3 11:12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由此可知,在校学生打假期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可见,你们之间的问题不受劳动法调整。学生兼职是勤工俭学,属于实习性质,目前不属于就业,也就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有没有休息日要看双方约定。你们认为不合适,可以提出不干,但也要看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没有具体约定,你们可以随时提出不干。如果不发给工资,就是违法行为。你们可有意识地收集提供劳务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回复时间: 2014-02-06 13:25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莆田
浙江金华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5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708
湖南 长沙
人气:547077
安徽 合肥
人气:28402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