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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军婚离婚

 02-03 13:23  悬赏 0  发布者:dawnco……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大连 回答:(3)
男方为现役军人,结婚三年,近一年多矛盾不断,矛盾激化时,男方威胁恐吓、并有动手扼住女方脖子威胁的举动,现女方对男方心灰意冷,提出离婚。因婚后有一子尚且年幼,男方以此为由不同意离婚,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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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03日 13时30分
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追问:

这个我知道,他的威胁恐吓可能不属于重大过错,但是确实没感情了,可他即便同意分居也不办离婚手续。
如果分居一年,他不同意也能办离婚吗?

回答: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是不能自动解除的,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构或者法院才能将解除
分居也是有前提的,必须是因感情不和满两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3 13:34
军婚军人不同意离婚,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
回复时间: 2014-02-03 14:14
答:暂时离不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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