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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部新增补第224条

广西-北海 02-04 15:07  悬赏 0  发布者:xupeng…… 给我留言  回答:(2)
网上有关《刑法》新增补224条是否是被人篡改的?真实的从何处查阅
问题补充:
国家今年是否对224条做了新的增补条款有请麻烦您给我看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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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918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06 14:46
你好,涉嫌传销的罪名。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2-04 15:17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正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读】目前,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严重。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此次修正,适应新形势,增加了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的规定。

  这一新增规定,主要是打击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而不是普通的传销人员,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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