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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向前妻追讨孩子(目前五岁)抚养费问题

江苏-南京 02-04 17:31  悬赏 20  发布者:sepfox 给我留言  回答:(1)
背景介绍:
2010年10月我和前妻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都归我,前妻自2010年离婚后户口和人一直都在湖南,我和孩子户口都在南京并在南京生活,这三年,前妻基本对孩子不管不问,过年都没有打个电话问候,自离婚后没有出任何抚养费,前妻已经买房,买车,但对于她的具体收入情况不太清楚,我带着孩子在南京租房,生活拮据,未再婚,几次跟前妻协商生活费问题,她没有任何意愿,一分钱不给,协商实在不成.
计划:
我打算以孩子名义起诉前妻,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申请法律援助?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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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5 11:41
去湖南起诉,在南京起诉可能不会立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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