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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江苏-镇江 10-07 18:20  悬赏 15  发布者:zcI1567 回答:(2)
律师您好,我们没有孩子,情况是这样的: 1.房子是我们认识之前他们家付的首付,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我们领了证之后正好赶上商业贷款可以换为公积金贷款,因为他一个人的公积金不够,所以就用了我们两个的,现在我每年的公积金都取出来还了房贷, 2.现在家里还余几万块钱现金, 3.结婚前我有一笔5万块的安家费,但单位要求买了房才能领,后来结婚后就拿他买房子的证明领了钱,钱后来用于买家具家电问题:离婚应该如何分割财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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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07 18:23
答;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平均分割;你对房屋的投资可以按照借贷或者赠与处理。
回复时间: 2010-10-07 19:38
1、房屋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为共同财产,不过5万安家费应为你婚前个人财产;2、其他婚后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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