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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户两宅

浙江-舟山 02-05 20:25  悬赏 0  发布者:632747……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地理位置以及地基问题,我家没有拆除原有的房屋在原地建设新房,而是另外批了一块地基,重新建设新房。旧房40多平,新房80平。名字都是我个人的名字。现在这是“一户两宅”了?当初批地基确实十分坎坷,但是通过很多关系确实是拿到了土地证,请问各位律师,现在这样的情况合法吗?或者有什么更好的解决方式?我有个老婆 有个22岁的儿子。用把其中一处宅过户给儿子的方式可行吗?还是说采取跟我老婆假离婚,把其中的一套房子作为补偿过户给老婆?现在我的目的是想保住这两处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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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05 21:12
你儿子分户到40平方的房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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