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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用我的名贷款买房,婚后父母继续还贷,离婚时,还贷部门是我一方还是夫妻共同的

辽宁-沈阳 02-07 13:48  悬赏 0  发布者:泰迪旺旺 给我留言  回答:(4)
父母用我的名贷款买房,婚后继续还贷,还款是父母亲自到银行还款的,银行票据上签的是我的名,但是是我父母的笔迹。因为银行有规定,必须签贷款人的名,离婚时,父母签字的还款票据在银行有底根,能当做我父母支付还款的证据吗?贷款部分是我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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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7 14:07
如是借名买房,可提供证据证明这一事实!
追问:

什么样的证据算是借名买房

回答:

书面约定,现在的房子谁在居住?

回复时间: 2014-02-07 14:23
很难作为你父母还款的证据,因为你可以授权他们代你签字。想证明你父母还贷,如果钱是从你父母账户转到还款账户上的话是可以的。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除非你能证明是你父母还贷。
追问:

我俩有的共同存款20多万,结婚3年还有孩子,可以证明还贷部分不是共同财产还的贷,我们都是普通的工作人员。如果是我们自己还贷,怎么会有那么多积蓄。我们的共同积蓄能做为证据证明还贷部分不是共同财产吗?

回答:

积蓄不能作为这种证据,因为除了正常收入外,很多人都会 有灰色收入的。

回复时间: 2014-02-07 15:05
父母还贷款是债务。
追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7条,婚后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吗?还贷部分是我父母在我结婚后继续出资购房,因产权登记在我名下,应视为对我一方的赠与啊?

回复时间: 2014-02-07 15:08
您好,
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属你个人债务。
追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7条,婚后父母出资的,房子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吗?还贷部分是我父母在我结婚后继续出资购房,因产权登记在我名下,应视为对我一方的赠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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