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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不给对方

河南-南阳 02-08 14:42  悬赏 25  发布者:ms657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妻子2010年同居,并办了酒席,对方家里有说明她有轻度精神类疾病!没有领证,2011年生下一女儿,2012年生下一儿子。在二小孩哺乳期间妻子不用奶水喂养,也不照顾!小孩由我妈妈和奶奶抚养。现在都2周岁以上。2年以来她就整天睡在床上,不工作也不照顾小孩。她家里就以她精神病发为由,让我们给她治病。她也不配合治疗。我现在如果要和她分开小孩子抚养权都不给她行么?她现在连自理能力都没有,估计分开她家里会闹事并且要跟我抢小孩子。我这边法律方面站得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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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8 14:41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追问:

我这个情况的,我妻子现在是有精神问题(本身之前就有一点)如果我要二个小孩的抚养权想全部都不给她?需要诉讼还是协议?

回复时间: 2014-02-08 14:54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如果女方确有精神类疾病,并且没有抚养能力,你争取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回复时间: 2014-02-08 14:55
因为对方有精神病且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你现在很难解除同居关系。
追问:

现在关键是她懒加上她有点病。什么都不做了,之前一年只是睡觉加上什么都不干,最近她干脆一直睡觉,吃饭都一天三顿到现在你不做好端去给她吃她就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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