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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证据有效?

北京 02-11 08:32  悬赏 0  发布者:山北水南 给我留言  回答:(15)
我丈夫怀疑我有婚外情,调查我好一段时间,我最近知道了要跟他离婚,可是不知道他到底掌握了什么。我没有婚外情,生活也没有偷偷摸摸,只跟前夫因为孩子教育问题偶尔联系,且孩子上大学后都是自己和他爸联系,我现在担心他捏造证据,尤其是最近我们和别人一起吃饭,难免与别的男性有互动,结果他把这些全添油加醋地用纸记成书面文件藏起来了,又趁我不在诱导孩子描述吃饭细节,都偷着录了音。我跟孩子根本就不记得那些小事,因此说的有出入,我担心这两端录音成为他诬告我婚外情的证据。录音改不了了,书面材料虽然没有我的签名,但他手里应该有我以前签过字的东西,可能伪造了签名,孩子也有大量作业本之类有名字的东西在家,他家里的亲戚还说要作我人证证明我对家庭事物毫不尽心(家里的事他忙的是多点,但我绝对没有好吃懒做,也尽心为家为孩子做事),我想问这些到底能不能成为证据?如果是我怎么反驳?我现在决心离婚了,就担心被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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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26
伪造签名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25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2-11 13:05
你有权不认可他所提供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2-11 08:37
没有侵犯别人权益的证据 就是合法 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2-11 08:56
伪造的证据不产生法律效力,且上述内容也无法证明你是过错方。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关于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关于债务承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4,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关于管辖法院和所需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诉状、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以及要求分割财产的证明等相关证据即可。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2-11 08:59
不能成为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02
你好,相应的视听资料,法院会适当的看其合法性的。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12
您好,分居一般都是不在一起生活,分别居住在两个地点,有性生活不代表不分居。
分居两年可以作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践中,一般第一次起诉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给对方一个冷静期,6个月后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12
对方搜集的证据,需要法院审查,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您的描述,无法认定您与人同居。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19
伪造的证据不产生法律效力,且上述内容也无法证明你是过错方。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20
要有直接证据才能证明外遇。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26
您好,以上证据不能证明您有婚外情,欢迎来电或到所里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26
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什么的.
回复时间: 2014-02-11 09:29
你好,你留心一下你的老公,伪造的证据毕竟不是事实,你不必担心。
回复时间: 2014-02-11 10:25
你好,伪造的证据是无效的,证据还要经过法院的审查才能作为判决的根据,只是捕风作影或没有相互印证的证据,一般是不予采信的。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详询。
回复时间: 2014-02-11 11:14
你说的这些都不属于直接证据,而且取证手段方式和内容也不合法,可能不会被采信,如果已经决定决定离婚,这都不是主要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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