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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广西-柳州 02-11 15:02  悬赏 0  发布者:729918…… 给我留言  回答:(5)
这是发生在2010年7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车主身亡.机动车车主是醉酒无证.无牌!但因机动车方有钱有势有关系.嚣张拔横.机动车方只是普通农民工.不懂法律.挨钻了法律空子.此事就草草了事!但心总很难受觉得太冤了!难道法律就是为有钱人定的吗!有冤无处申!在此希望能找到好律师为我们伸冤!若能伸冤砸祸卖铁定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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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1 20:38
恐怕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16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确认,如对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一次,最好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详细计算赔偿金额,有效地帮您处理赔偿事宜,很乐意为您提供法律援助。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欢迎详询。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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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2-12 16:02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2-11 15:09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4-02-11 15:15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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