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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继承

北京 02-12 11:15  悬赏 0  发布者:369321…… 给我留言  回答:(17)
各位律师老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继承的一些问题。

爷爷奶奶有套房产,现在市值大约600万,爷爷奶奶有3个子女。
这套房子在我出生时,爷爷奶奶就口头承诺房子给他们唯一的孙子了。而且从那个时候起,房子就一直由我们家居住,一直到现在。

20多年前爷爷去世了。10多年前,奶奶把房子正式过户给了我爸(当时房子的性质是公房,所以我爸先花钱把房子变成私房,然后又过了户,拿到新的房产证)

但是当年过户时,我的两个叔叔没有到场,也没有签字。


现在两个叔叔要争这套房子,让我们给他们钱。请问按法律,我们应该给他们钱吗,以及需要按多少比例给他们多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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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32
不用再给钱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18
根据您的描述,公租房是您父亲购置,产权登记在您父亲名下,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20
你好,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你爷爷奶奶处分自己的房屋,别人没有权利干涉。而且,你叔叔现在来要求自己的份额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22
不用,根据房产证这套房子属于你父亲。其他人无权主张。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23
据你描述情况,无需支付。
我的补充: 2014-02-12 11:24
即使作为遗产存在争议,诉讼时效也已经过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29
一般不必给他们钱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1:55
您好,不必给他们钱了。他们无权干涉
回复时间: 2014-02-12 12:17
你好,不需要再给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2:23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该房屋公转私时由你父亲购买,且等级在你父亲名下,那么该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其他人都没有任何关系,你两个叔叔对该房屋无法主张任何权利,不需要给钱,一分钱都不用给,房屋全是你父母的。
回复时间: 2014-02-12 13:45
不必给他们钱了
回复时间: 2014-02-12 13:52
你好!爷爷去世已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另外,房子是由你父亲买下的,登记在你父亲名下,叔叔无权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2-12 14:14
过户时他们知道的,因为已经过时效了,可以不用给
回复时间: 2014-02-12 14:30
房屋子在你爷爷在世时属于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在你奶奶在世时,房屋由你父亲购买并登记在你父亲的名下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不属于你奶奶的财产,因此,其他人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和你父亲争夺房产
回复时间: 2014-02-12 15:02
你父亲承租人变更手续合法并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话,该房屋与其他人无关。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2-12 15:08
你好,房屋在多年前已经过户于你父亲名下,该房不是遗产,你叔叔无权要求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2-12 19:20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02-12 21:29
这套房子属于你们所有,你们不需要给你叔叔补偿。他们也争不了这套房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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