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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补偿金计税年限的确定

上海-闵行区 02-12 16:41  悬赏 0  发布者:httsop…… 给我留言  回答:(7)
您好,我司现付一次性补偿金给裁掉的员工,该员工入职日:2013年4月1日,最后工作日2014年1月29日,请问,我们在计税补偿金个税的时候,用的计税年限应该算多少年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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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43
咨询下当地专管员,代扣代缴是在2014年。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49
经济补偿一般不需要缴纳个税。
回复时间: 2014-02-12 16:5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2-12 21:18
此员工补偿金,不需要扣税。
你公司应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了。可以与我联系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2-13 00:34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时间: 2014-02-13 08:41
分段计算。未超过当地上一年平均工资3倍的,免税。超过部分,根据工龄计算个税。
回复时间: 2014-02-13 09:35
经济补偿一般不需要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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