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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甘肃-兰州 02-13 14:41  悬赏 0  发布者:bgm 给我留言  回答:(8)
父亲在跟继母婚前分配了一套73平米的福利房,婚后15年住房改革,按父亲的资格73平米不够面积,因此继母在单位申请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同时房改按当时政策各人占得70%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
父亲9年前去世以后,继母一直占有两套住房。咨询我们想要回一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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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3 14:51
这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02-13 18:32
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2-13 17:05
你好,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你享有法定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2-14 10:23
你好,可以继承你父亲的份额的
回复时间: 2014-02-14 11:52
你好,属于你父亲的份额你可以继承
回复时间: 2014-02-15 13:17
可以协商。
回复时间: 2014-02-15 16:45
你好:你父亲去世后,如果生前未留下遗嘱,则由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你们和你继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婚前的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们们均分。婚后的房是你父亲和你继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你继母的,另一半是你父亲的份额才由你们和你继母均分,当然如果你继母有证据证明其对你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她有权多分。故你们不可能直接要回其中的一套房子,如果要一套,需要给你继母相应的房屋折价款的。
回复时间: 2014-02-15 20:16
你好,你可以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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