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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咨询

山东-潍坊 02-14 17:34  悬赏 30  发布者:A1470D 给我留言  回答:(2)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的一名青年。
    我于阴历2011年与我媳妇结婚至今有两年多了,问题是在结婚登记前她们婆家隐瞒了有精神疾病的事实,事先我们不知道也没有看出来。
    我俩分开有一年多了。到现在她本人精神方面非常严重,对事情处理没有自主能力。
    我想申诉无效婚姻,听说申诉无效婚姻的前提是必须具备在婚前就有精神疾病的诊断证明。而我手上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病情诊断书面材料。
    请问像我现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明确确定就属于无效婚姻的事实?或者是说在我没有诊断证明的情况下只出具我方所在村委会妇女主任的书面证明下和法院通过村民走访调查证明的情况下,法院能不能支持我的无效婚姻申诉?
    谢谢律师的解答!希望您能详细一点回复,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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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4 19:15
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4-02-14 20:50
你好,可以先提起诉讼,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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