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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合同是否无效

广东-深圳 10-09 11:19  悬赏 10  发布者:cycy21…… 给我留言  回答:(5)
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是09年9月,当时预售面积是按照开发商最初图纸的预测面积来的,但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有更改设计,并在09年6月已经报批,而预售面积并未按照设计更改后的做销售,合同上和口头上也都未说明此信息。在收房的时候才通知我们需要补钱,面积多出了5%(因为合同上规定是按实际面积多补少退)。此过程中开发商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信息隐瞒,是否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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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09 11:37
存在过错 该合同是可撤销的 
回复时间: 2010-10-09 11:29
应该是可以撤销 担不是无效
回复时间: 2010-10-09 17:09
  可以以重大误解或欺诈为由撤销合同,但实践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如果无特别约定,面积超出3%的,可以退房。
回复时间: 2010-10-09 20:05
合同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超出面积的房款,可与开发商协商
回复时间: 2010-10-09 22:53
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主场撤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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