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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立案

河南-鹤壁 02-17 19:41  悬赏 0  发布者:zhangf……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妻子在女儿出生40天的时候离家出走,现如今夫妻二人已分居一年半,现在我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人员以女方(妻子)被告找不到人为由,不给予立案受理,注被告女方没有合法的宣布失踪或死亡。
   根据以上情况我在网上查的资料说明是可以进行“公告”形式进行立案受理的。
   请问根据以上情况是否可以立案受理呢?
诉状递交法院: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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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8 10:10
可以公告送达的。
回复时间: 2014-02-18 10:17
你好,可以立案,公告送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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