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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道堵塞,责任区分

河南 02-18 13:08  悬赏 0  发布者:蔡东辉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有一单元房,楼有四层,我在二层,房屋已出租三年。近日因为公用主下水道堵塞,从地漏翻脏水,导致一楼天花板滴水,造成受损。我想知道责任如何划分? 谢谢律师关注,我汇报具体情况以利分析:房子三年前租给扬某,在我不知情下又转租B人,春节,B回了老家,一楼住户去了广东。前几天,四楼胡某在楼道发现2层从室内往外流污水,我们知道后立即通知杨某去看(因我们没有钥匙),杨找到B开门发现整个房间都有几公分深的污水,家具被浸。请人疏通了和3、4层共用的下水道。1楼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我们感到不合理。请律师帮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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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8 13:15
这是要由物业负责的
追问:

房子是原单位集资楼,没有物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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