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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肋离婚案件

河南 02-19 16:48  悬赏 30  发布者:沙漠白杨 给我留言  回答:(5)
原告:赵女士(峰峰矿区人),被告:韩某(磁县人)。
   赵女士,2004年底恋爱一男生边先生,2006年与边先生未婚生一子。应未婚,所以孩子没有户口。2006年10月左右,赵女士的家人和赵女士的舅舅要求赵女士马上与边先生结婚、并一开始索取数万元财礼,由于男方边先生家境贫穷,无力支付。赵女士的家人和亲戚逼迫赵女士嫁给他人“韩某”(边先生并不知道此事,婚后才知)。结婚后由于心里挂念孩子和边先生,常常被韩某打,并被监禁。和韩某痛苦的生活了半年后,赵女士竟然发现和边先生所生子被亲父弄丢了.一气之下想寻死,可在死之前,赵女士还想见边先生一面。后来,赵女士在利用上厕所的时间里给边先生通上了电话,得知边先生和赵女士一样的痛苦无助,还爱赵女士,于是赵女士放弃寻死之心离开韩某,离开痛苦之地。
   之后大概2007年8月左右韩某在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起诉过赵女士(离婚案件),并让赵女士的父亲所收韩某财礼1.9万元如数归还,这1.9万元赵女士根本一无所知,也不知道是谁收下的。赵女士现在无衣无靠,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看到其父亲的所作所为让赵女士如此伤心,并决心于其父亲断绝关系,哪来的钱还韩某。韩某得知赵女士无力尝还韩某结婚之前所给的1.9万元钱就撤诉了。现在赵女士还保有峰峰矿区人民法院所发的传单。
   2009年1现在赵女士想起诉和韩某离婚,也无力尝韩某的1.9万元,也不应该还。现在不知道以什么为由能一次性把婚给离了,好去找自己的真爱和孩子。求你们了,赵女士不想出面见韩某把婚离了,因为韩某层在峰峰人民法院给于赵女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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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9 16:51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这是唯一的办法。彩礼不应归还。

离婚案件原则上需要本人出庭,但是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09-02-19 17:02
只有到法院起诉离婚,彩礼和你没关系,离婚案件原则上需要本人出庭,但是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到时你可以写个说明给法官。 
回复时间: 2009-02-19 17:13
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09-02-19 18:35
赵女士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但同情代替不了法律,知心朋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起诉,并且必须勇敢的面对。至于收的钱,谁收的,由谁来还,不还是不行的!
回复时间: 2009-02-19 19:34

  离婚案件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当事人必须到庭。赵女士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但是应当出庭参加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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