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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允许发这样的通知吗?是根据哪条规定?请告诉我好吗?

湖南-娄底 02-18 21:04  悬赏 10  发布者:晚安!!! 给我留言  回答:(1)
xx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处理xxx,xxx,xxx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的
              通         告
   2014年1月13号,xx市xx办事处交通路居民xxx.xxx.xxx等人用剪刀将正在运行的xx市移动公司茶厂基站传输光缆剪断3根(注:我们这里是街,茶厂隔我们这里有一条河)阻断了该基站信号的传输,致使茶厂基站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通讯秩序,(当地居民多次向移动公司,市委,市政府递交报告,但都没有回信),给xx市移动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xxx,xxx,xxx依法处理如下:
   xxx,女,xx,年龄xx,xxxx,本市xx办事处xxx社区xx组居民,因故意损毁公私财产予以行政拘留12日。
    xxx,x,xx,xxxx,xxxx,本市xxxxxxxx社区............予以行政拘留12日,
   xxx,x,xx,xxxx,xxxx,本市xxxxxxxxx社区xxxxx,(同上)予以行政拘留10日。
       特此通告                      (注此基站没有任何的批复,也没有环保的认可书,属于私人得利的行为,只是挂靠在公司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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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9 11:03
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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